记者观察网山西4月13日电(施福瑞 通讯员 王俊翔 王维芳)为全面掌握市县(区)两级院公诉及审查逮捕工作成效与经验,找准制约工作发展的症结,深入研判当前刑事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挑战,针对性破解办案中遇到的难题,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4月9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刘芳芳一行赴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专题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喜平主持会议,市检察院第一、二、三、七检察部负责人,各县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负责同志围绕诉审对接、诉侦衔接、值班律师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各县区院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结合基层办案实际,就“捕”“诉”衔接、对涉案财物的审查和监督、出庭支持公诉等情况进行汇报。市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汇报了全市公诉工作总体情况,重点围绕在公诉工作中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宽”“严”尺度把握、诉与不诉标准的把握、简案办理等方面作了全面汇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市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就审查逮捕总体工作质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等方面进行了专题汇报。与会人员就办案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难题,工作体制机制难点、堵点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刘芳芳副主任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强化证据裁判意识,严把案件质量关。要把证据审查摆在首位,强化检察官亲历性审查,坚决排除非法证据、补正瑕疵证据,切实发挥审查起诉的过滤和把关作用。二要强化数字赋能,努力激活高质效办案新引擎。要坚决克服畏难情绪,主动破除数据壁垒,办案人员要从“被动响应”转向“主动应用”,在案件办理中强化数据思维养成,推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从“能用”向“好用、管用、常用”转变。三要加强协作配合,凝聚法治合力。要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作用,做实提前介入、引导取证等工作;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的常态化沟通,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共同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下一步,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紧盯问题抓落实,聚焦质效促提升,切实把省院调研组指导意见转化为推动公诉及审查逮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阳泉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