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9月19日电(施福瑞)百日行动开展以来,阳泉市公安交警部门加大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治理力度,积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化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重点查处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不按信号灯通行、无牌无证、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加大高峰时段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截止目前,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同比下降37.5%;受伤人数同比下降40%;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下降56.93%。
二是警力下沉一线,机关抽调三分之二的民辅警充实到早、晚高峰重点路段和路口,加大对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查处和劝导力度,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由上半年的41%提高至65%以上,有效提高了安全头盔佩戴率。
三是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在政府广场、北山公园、保晋路口等多处设置了流动车管所,为群众解读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流程并现场上牌。
四是加大了对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的安全监管。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对哈啰、青桔、松果三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进行集体约谈。针对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存在着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共享单车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上牌率不高、头盔配备率低、乱停乱放、违法载人等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五是结合阳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契机,阳泉市公安局与阳泉市文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管理的通知》,在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管理专项活动,确保实现全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70%的目标。
下一步,交警支队将持续发力,久久为功,通过媒体宣传和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驾乘人员的安全文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