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8月4日电(施福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指示,近年来,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和诉源治理工作大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司法需求,同时以党建为引领,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栽好基层社会发展“梧桐树”,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道路上逐渐探索出了“矿区法院”模式。
一、党建先行,打造诉源治理“新高地”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出新要求,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强调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
诉源治理机制最早由法院系统提出并倡导,人民法院作为参与推动诉源治理的重要力量,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助力打造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诉源治理体系,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诉源治理不是简单的将案件挡在诉讼之外,而是全社会系统科学、合理地分工合作,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最大限度预防纠纷风险,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
结合自身工作实际,2021年,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提出了“能力提升年、作风转变年、担当有为年”的工作计划,以诉源治理、优化营商环境为工作重点,力争在2022年实现诉讼案件数量稳中有降,案件质效稳中有升。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让群众少打官司,这是矿区法院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追求的目标。
针对矿区辖区实际情况和矿区法院现状,矿区人民法院党组多次开会讨论,逐渐形成诉源治理的新思路、新方向,即通过党建引领为根本,走好诉讼与非诉两条解纷主线,以多元解纷、开展劳动争议解纷、物业纠纷化解为抓手,实现诉讼案件数量稳中有降、审判质效稳中向好、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的工作目标,全方位、多角度、抓源头、重实效推进诉源治理工作。
为深入推进党建与基层诉源治理工作的深度融合,矿区人民法院党组围绕“党建+诉源治理”的工作思路,开展“天平”党建特色品牌创建活动,在落实“双学双促”学习教育制度、开展司法服务活动、打造窗口诉讼服务工作示范点上下功夫,帮助解决群众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同时以“天平•党员服务驿站”为枢纽,精准对接各类调解主体、调解组织、基层治理单位,着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红色阵地”,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共同发力的“党建共联、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立足新格局中,每一位党员干警都是组成新格局的重要旗帜。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党员干警的表率作用,发扬急难险重冲在前的精神,发动党员干警作为“网格法官”与23名网格员签订结对共建协议,确保“一格一法官”,不断加强网格法官与网格员联系。在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优先选用党员干警走上领导岗位,并在诉前调解、信访接待等岗位设立“党员先锋岗”,返聘了一批政治站位高、党性观念强、工作经验丰富的退休老党员从事调解、信访化解工作,将“红色旗帜”插在了法院工作的每个关键节点上。
诉源治理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社会治理工程,需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在党建工作的引领下,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坚持“标本兼治、内外并举”的工作原则,在结合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基础上不断进行路径和方式方法的创新,引领、推动和保障更多力量资源协调参与,从而形成持续改善治理质量、提高公众满意度、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螺旋式”效能上升,在体察民情民意、解决邻里纠纷等方面站在了新的高地上。2022年上半年,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一审诉讼案件收案数实现同比下降25.59%,审判质效有了明显进步,诉源治理的必要性和优越性得到了充分印证,更加坚定了矿区人民法院构建诉源治理体系、推动矛盾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的信心和决心。
二、创优营商环境,释放高质量发展新活力
李克强总理强调,营商环境是生产力。营商环境的优劣,决定着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从理论上来说,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的环境,更强调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的“软环境”。从实践上来看,营商环境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壤,代表着一个地方的软实力和竞争力。良好的营商环境就像一个强大的磁场,可以吸引项目落地,激发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凝聚企业创业,保证人民安居乐业。
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阳泉市矿区全面实施营商环境首位战略锚定改革创新,提升优质政务服务。围绕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布局,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营商护航 法润华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协作框架协议》《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提升执行合同水平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的实施办法》《公司企业法律风险提示手册》等文件制度,着力解决企业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为企业打造无差别、无障碍、无后顾之忧,可预期、可信赖、可发展的“三无三可”营商环境。
为精准对接融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矿区人民法院大胆创新,始终坚持“五统一、五优先”办案原则,把对企业生产经营的风险降到最低。坚持依法调整法律关系与优质高效司法服务相统一,以服务优先;坚持严格公正裁判与耐心细致调解相统一,以调解优先;坚持线下诉讼服务与线上诉讼服务相统一,以线上优先;坚持制裁违法与保护合法相统一,以保护优先;坚持规范司法与便民司法相统一,以便民优先。
针对劳动争议案件多发、涉及人数众多、案件情况复杂、社会影响巨大等情况,矿区人民法院实现了劳动争议纠纷由部门单打独斗转变为多部门多元化解和重程序化解转变为重实质性化解的两个转变。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诉讼与仲裁衔接机制,与阳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三家共同制定了《关于创建诉非联动工作室的实施方案》,并成立诉非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诉非联动机制,借助阳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行政部门、企业工会、人力资源部等共同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矿区人民法院在贵石沟法庭驻地企业潞安化工集团阳泉五矿率先试点设立“无讼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司法服务和矛盾化解,五矿劳动争议案件从2018年的年均44件下降到今年的年均2件。
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不断完善劳动争议预防预警处置机制,建立完善的劳动关系“五级预警”,即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及时进行梳理归类,根据情况分别设置绿(轻微)、蓝(一般)、黄(较大)、橙(重大)、红(特别重大)五色风险等级,分级响应,分类处置,快速化解欠薪等劳动争议,通过法院、仲裁委、企业工会、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企业基层调解组织(或企业法务)“五方联动”参与调解,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其意义远远超越经济领域,关乎所有企业和社会成员,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良好的营商环境更需要每一个市场参与主体精心营造。下一步,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将在诉源治理中进一步降低化解可能发生的矛盾,优化营商环境,构建阳泉市基层社会发展新格局。
党建一颗子,激活基层治理一盘棋。站在“十四五”发展的新起点上,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直面挑战,破釜沉舟,通过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开展,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司法温度,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深耕细作,努力开创矿区法院诉讼前端工作的新篇章,打造营商环境发展新格局,推动各项工作阔步向前,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